原創生醫股票值得投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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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股票的詐騙陷阱
華爾街之狼的電影,裡面有段賣粉紅單的劇情,低價的股票透過話術讓人高價購買,那個古老傳統的詐騙手法稱作Boiler room scam 鍋爐室騙局,在台灣這模式稱作[直銷股},模式通常是由一群銷售人員在一個臨時辦公室(鍋爐房)裡,利用高壓銷售技巧,打電話給潛在投資者(傻瓜名單),推銷投機性或詐欺性未上市股票,這些股票通常是低價的未上市股票,而這些股票的交易不受監管,資訊不透明,容易被操縱。
銷售人員的銷售話術目的是要讓投資人相信它們可以獲得高回報,並誘導它們快速下單,不給它們時間做外部研究或考慮,當投資人買入高價的股票後,一段時間內銷售人員則失聯,投資者才發現自己買到一堆沒有價值甚至不存在的股票。
原創生醫股價參考
原創生醫未上市新聞整理
【公告】原創生醫 2023年3月合併營收萬元 年增0%
中央社
2023年4月7日
日期: 2023 年 04 月 07日
公開發行公司:原創生醫 (6483)
單位:仟元
核危機加劇 原創生醫預防藥物勝碘片
工商 方歆婷
俄烏戰爭引發核危機,民眾瘋搶能減少輻射影響的碘片,值此之際,擁「藥物載體技術平台」的原創生醫,其「氨磷汀複合微胞輻射傷害預防藥物(OBM-A01)」,相較碘片僅能保護甲狀腺,更擴大保護至脊髓與腺體,且一劑能維持4~6小時,較現行藥物的10分鐘長35倍,目前正拚美國臨床一期,後續有機會在美國、歐盟及中國申請EUA(緊急使用)。
原創生醫利用自有專利載體平台,提供客戶技術服務,主動攜手客戶共同選題,改善臨床上藥物的劣勢,成為改良型新藥。針對目前正在進行的OBM-A01 抗輻射傷害專案,營運長顏曉寶表示,是以氨磷汀(amifostine)為主成分,利用奈米複合微胞載體,延長藥物半衰期,並對骨髓提供更長效的保護力,可提供核電廠,或有輻射外洩疑慮單位,作為預防輻射傷害的藥物。
CCM-Ami透過一天1~2次靜脈注射,提供4~16小時的造血系統保護效果;而單就一劑來看,CCM-Ami保護時間長達4~6小時,完勝於現行藥物、美國Amgen的Neupogen,其保護時間僅短短10分鐘;倘若發生如福島核災的意外時,CCM-Ami可提供疏散民眾、救災人員或留守員工一定時間的防護效果。
顏曉寶表示,該專案目前正在美國一期臨床,受惠於「倫理道德臨床適用動物法案」,待臨床一期藥物安全性試驗完成後,補上靈長類動物療效試驗,即可NDA(新藥審查)申請藥證。面對核危機升溫,若能在美國、歐盟與中國等地申請EUA,將大為縮短審查時間。
該預防用藥可比照碘片,發放於核電廠與附近居民,以及衛生、救災等單位備用,也適用於軍隊,如核生化武器相關的化武部隊,以及堪稱小型核電廠的質子治療,甚至是累積劑量的斷層掃描(CT);依藥物的安定性,大約兩年就需汰換一次。該藥物的第二適應症,為癌症放化療細胞腺體保護劑,目前中國、日本、韓國等已授權北京墨元醫藥公司,其他區域正洽談授權商業化。
法人表示,OBM-A01專案將原創生醫的載體技術特性發揮極大化,延長藥效與降低藥物副作用。該藥物目前市場唯一競爭者的缺點就在於,保護時間過短,而原創生醫藉載體包覆藥物,達到延長藥效(藥物半衰期)效果,在實務使用上創造最大效益。
公司指出,藥物開發過程中持續規劃每日給予之安全性與藥物動力學研究,最多持續七天等不同預防療程的設計。據前述臨床預防方式設計藥物載體,透過功能性賦型劑攜帶藥物並形成20-50nm之奈米微胞,藉以延長體內分布時間,並保護氨磷汀避免失去活性,達到長效抗自由基與保護造血系統等易受輻射傷害器官之效果。CCM-Ami最終產品為凍晶注射劑,有效延長奈米藥物安定性。
原創生醫:公告本公司與長龍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馬來西亞商IXINRESEARCH SDN BHD簽訂三方契約共同發展再生醫療保健市場
鉅亨網新聞中心2022/09/22 16:25
第8款
公司代號:6483
公司名稱:原創生醫
發言日期:2022/09/22
發言時間:16:25:21
發言人:顏曉寶
1.事實發生日:111/09/22
2.契約相對人:長龍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馬來西亞商IXIN RESEARCH SDN BHD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09/22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長龍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龍生技)受馬來西亞商IXIN RESEARCH SDN
BHD委託,與本公司簽訂中長期合約。藉由本公司提供奈米乳化(Nanoemulsion)
緩釋技術共同開發及設計製造等再生醫學領域衍伸相關品項。
(2)本公司受託技術服務之品項於2022年第4季起即可穩定供貨,將偕同長龍生技及
馬來西亞商IXIN RESEARCH SDN BHD跨入全球再生醫學產品市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本項合作協議如依合約進展順利,將對公司財務業務帶來正面效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提供技術服務品項予長龍生技及馬來西亞商IXIN RESEARCH SDN BHD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原創生醫更換股務代理機構
中央社
2021年11月16日·1 分鐘 (閱讀時間)
日 期:2021年11月16日
公司名稱:原創生醫 (6483)
主 旨:原創生醫更換股務代理機構
發言人:顏曉寶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1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原委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自111年1月
17日起,改委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11年1月17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
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
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
6號6樓,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聯絡電話:(02)2371-1658。
【公告】原創生醫獨立董事辭任
中央社
2022年1月27日·1 分鐘 (閱讀時間)
日 期:2022年01月27日
公司名稱:原創生醫 (6483)
主 旨:原創生醫獨立董事辭任
發言人:顏曉寶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1/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獨立董事辭任。
(1)職稱、姓名及簡歷:許志成/獨立董事
(2)異動情形:辭任
(3)異動原因:個人業務繁忙
(4)原任期:108/06/21~111/06/20
(5)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6)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
(7)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否
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最近期股東會補選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1年01月27日接獲許志成先生之辭任書,辭任生效日為111年01月31日。
【公告】原創生醫董事會決議發行110年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日 期:2022年01月07日
公司名稱:原創生醫 (6483)
主 旨:原創生醫董事會決議發行110年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發言人:顏曉寶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1/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及認股辦法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行目的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
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本次員工認
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編制內全職正式員工為限。本辦法所稱控
制或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六十
九條之九第二項及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一之標準認定之。本辦法所稱「員工」,係指
任何受僱於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之人。任何員工同時擔任本公司或本公司
之控制或從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者,得以員工身份而非董事或經理身份被授予認股權
憑證。
3.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或申請核准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實際發行
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4.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以特定職等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之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編制內全職正式員
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
量,將參酌資歷、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經由董事長核定
後,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獲配員工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
會同意;獲配員工非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
5.發行總數
發行總額為2,000,0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股,因認股權行使而須
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2,000,000股,每股面額均為新台幣10元。
6.認股條件
(1)認股價格:
(a)每股不得低於面額或最近期經會計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b)若於本公司股票興櫃掛牌日後發行,則以不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普
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發行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
務報告每股淨值。所稱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
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
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2)存續期間及權利行使期間:
(a)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時間為四年(下稱「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於此期間內
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員工
認股權憑證自授予日起屆滿二年後,可按下表時程、比例及本辦法其他規定行
使認股。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2年 70%
屆滿3年 100%
(b)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競業禁止、保密
義務或工作規則等者或績效考核分數未達到ME (Met Expectations)以上者,
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
予以收回並註銷。
(3)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份。
(4)認購股數限制:本公司依發行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
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
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
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5)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或發生繼承事實,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
理:
(a)離職(含自願離職、資遣及開除)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
存續期間為限,但若遇有第十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
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b)退休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自退休日起一個月內行使之,並以認
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但若遇有第十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
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
(c)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並以認股
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
權利。
(d)因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i)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於離職日可以行使全部已具
行使權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
不受第六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ii)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已具行使權之認
股權利。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
期間為限。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六
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e)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
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
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十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
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
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
間為限。
(f)調職
如認股權人調動至子公司時,得延續其權益,並比照原有之規定辦理。
(g)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6)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7.履約方式
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
8.認股價格之調整
(1)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
變動時(包括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
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因合
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等情事),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於新股發行除權基
準日調整,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
整,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
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辦理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時,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並於減資基準日調整,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
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
,分以下四捨五入):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3)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
於除息基準日調整(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4)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扣
除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購價格。
註:
(a)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並應扣除
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轉讓或註銷之庫藏股。
(b)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興櫃掛牌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
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興櫃掛牌日後,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
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時價;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除權基準日、
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
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c)本公司因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而發行新股時,認股價格之調整方式依合併契約、
股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之。
(d)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e)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f)如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面額時,以普通股股份面額為認股價
格。
9.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1)認股權人除依法定相關暫停過戶期間及依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所規定之限制期間
外,得依本辦法第六條第二項所訂之權利行使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
求書,向本公司之認股權管理部門或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於送達時即生認股
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2)本公司之認股權管理部門或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
股款至指定銀行。
(3)除適用之法律及/或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本公司之認股權管理部門或股務代
理機構於確認收足股款後,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
普通股股份。
(4)認股權人如未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執行認股權,該未執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
即失其效力,認股權人不得據以對本公司行使認股之權利。
(5)除適用之法律及/或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本公司以董事會核准日期為申請換
發普通股之基準日,向主管機關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及新股發行之申請。
(6)本公司將依照適用之法律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等相關事
宜。
10.行使認股權後之限制及認股權行使後之限制
(1)除適用之法律及/或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所交付予員工之認股權憑證
,每年度於以下期間不得行使認股權:
(a)「決定當年度無償配股基準日與配息基準日之董事會召開日」起至「無償配股
基準日與配息基準日(以較晚者)」前之期間。
(b)「決定合併基準日之董事會召開日起至該合併基準日止之期間;或「決定分割
基準日之董事會」召開日起後至該分割基準日止之期間;或「決定有償配股基
準日之董事會」召開日起至該有償配股基準日止之期間。
(c)其他本公司公佈或法定之停止過戶期間。
(2)本公司依本辦法所交付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相同;認股權
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份及其交易所產生之稅賦,按主管機關所訂之相關稅務規
定辦理。
11.保密規定
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除適用之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不得洩露被授
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依本辦法第六條第二項第b款
辦理。
12.其他事項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二分之一同意通過,並報經
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生效。實際發行前修正時亦同。
(2)董事會通過本辦法後,為爭取發行時效,於向主管機關送件審核過程中,若因主
管機關要求需修訂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依要求先行修訂之,嗣後再提報董事會
追認。
(3)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與相關法令或本公司章程衝突者,悉依相關法令或本公司
章程規定辦理。
原創生醫:公告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
鉅亨網新聞中心2021/11/16 13:52
第9款
公司代號:6483
公司名稱:原創生醫
發言日期:2021/11/16
發言時間:13:52:18
發言人:顏曉寶
1.事實發生日:110/11/1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原委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自111年1月
17日起,改委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11年1月17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
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
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
6號6樓,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聯絡電話:(02)2371-1658。
《未上市個股》原創生醫現增發行股數調減至1835萬股
2021年4月16日
【時報-台北電】原創生醫(6483)由於近日全球未來經濟不確定性提高,資本市場變化急遽,考量公司整體規劃及對現有股東權益的影響,並確保增資計劃順利進行,故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變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發行股數由5000萬股,調減至1835萬股,原募資金額由新台幣3億元調整為1億1010萬元,增資計畫資金用途維持不變。(編輯整理:龍彩霖)
原創生醫:公告本公司11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未上市個股》原創生醫擬申請上興櫃
2021年4月15日
【時報-台北電】原創生醫(6483)為強化企業競爭力及永續發展,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股票登錄興櫃案,擬向櫃買中心提出登錄興櫃申請。
有關登錄興櫃股票之相關事宜,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配合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並依實際狀況於適當時機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編輯整理:廖小蕎)
鉅亨網新聞中心2021/02/17 17:43
一、本公司110年01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計新台幣500,000,000元,並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02月04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32421號函同意申報生效。 二、茲因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原創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 IG02010 研究發展服務業 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C802041 西藥製造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研發、設計、生產及銷售下列產品: 1.奈米複合微胞類新藥。 2.兼營與前述產品相關之技術服務業。 3.兼營與前述產品相關之國際貿易業。 (三)本公司所在地:南部科學園區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二路9號2樓之1。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100年11月03日訂立,民國109年12月31日第十次修正。 (六)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500,000,000元整,分為1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87,000,000元整,分為28,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七)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6元,折價發行。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5,000,000股由員工承購,其餘90%股份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儘先分認。原有股東按持股比例不足分認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轉讓合併。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未轉讓或無法合併至一股之畸零股,加計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股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87,000,000元整,分為78,7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增資認股基準日:110年03月07日。 (十二)增資基準日:110年03月31日。 (十三)股款繳納日期: 1.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110年03月10日至110年03月17日。 2.特定人繳納期間:110年03月18日至110年03月30日。 (十四)委託代收價款行庫: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 (十五)委託存儲專戶行庫: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西台南分行。 (十六)公開說明書之分送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七)本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將採無實體方式發放,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增資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認股期限、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增資基準日等並全權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十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辦法、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 三、停止過戶日:110年03月03日至110年03月07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10年03月02日下午4時0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10044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電話02—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0年03月02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本公司財務報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特此公告。
【公告】原創生醫110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日 期:2021年08月27日
公司名稱:原創生醫 (6483)
主 旨:原創生醫110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發言人:顏曉寶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08/27
2.發生緣由:110年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
(1).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09年度虧損撥補案。
(2).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3).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
報表案。
(4).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5).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原創董座陳嘉宏:下半年營運成長看俏
原創生醫(6483)今天召開股東會,董事長陳嘉宏發出豪語,在DDS(Drug Delivery System)藥物傳輸系統的開發及藥證方面可望有所突破,看好下半年營運成長性。
陳嘉宏說,去年取得美國藥物載體專利,目前還有19年以上的專利保護,獨特的觸發控制釋放技術專利也獲專利合作條約(PCT)發予無前案的審查報告,預期未來2~3將會是專利獲證的高峰。
陳嘉宏說,公司OBM-A01預防輻射傷害保護藥物開發專案去年12月送美國FDA第一期臨床試驗申請,將在今年5月依FDA建議補充藥物製造資料記錄與動物實驗報告,規畫今年第四季完成此一藥物臨床試驗。
陳嘉宏指出,FDA官員Dr. Alan Liss看好原創生醫未來爆發力,已加入公司團隊,協助各項藥物開發專案與法規機關的溝通與聯繫,並可在對國際藥廠授權談判時,借重其專業經驗與影響力,對公司有很有的助益。
生技股添新軍 原創生醫明登興櫃
原創生醫(6483)將於明(23)日掛牌興櫃,輔導券商包括台新綜合證券、新光證券及福邦證券,認購價每股66元。該公司目前每股淨值21.87元,若以參考價66元計算,股價淨值比約3.02倍。
原創生醫成立於2011年12月,主要從事非新成分新藥的開發,鎖定新劑型、新使用劑量、新適應症與創新控制釋放系統為主軸,並定位為「藥物傳輸系統設計者」,目前旗下研發產品包括:OBM-A01輻射傷害預防藥物、OBM-A02化療輔助藥物、OBM-A03抗生素類新藥。
原創生醫目前股本2.45億元,由於營運尚處在燒錢的研發階段,故無營收及獲利挹注,2012年稅前淨損1,297萬元,每股稅後虧損9.84元;2013年稅前淨損2,216萬元,每股稅後虧損8.03元;自結2014年前10月稅前淨損5,862萬元,每股稅後虧損4.12元。
值得一提的是,OBM-A01藥物主要用在預防輻射傷害上,可供核電廠或是有輻射危害疑慮的單位使用,目前全球尚無類似藥物上市,若能獲美國FDA允許採用505(b)(2)查登途徑,只要未來完成臨床一期試驗後,有極大機會即可取得新藥許可,可望成為公司第一項核准上市的新藥。
原創生醫表示,短期內希望展開OBM-A01的美國人體一期臨床試驗,並與國際藥廠接洽產品的銷售通路,以取得相關授權金收入。至於藥物的授權金談判及取得時間,目前暫定於OBM-A01第一期臨床試驗結束時啟動。
原創生醫旗下新藥正式授權傑安生技
原創生醫(6483)於上週五(10/31)宣佈與傑安生技(Jowin Biopharma Inc)簽訂全球專屬技術授權合約。原創生醫旗下新藥Amphotericin B(CCM-AMB)的專利正式授權給傑安生技,未來將由傑安生技負責該項新藥後續的開發,而原創生醫則可取得相關授權金,對公司財務及業務面皆有所助益。
原創生醫表示,依據本次合約內容,公司可向傑安生技收取先期授權金,而在傑安生技未來完成合約約定的各項開發階段里程碑時,亦可再收取里程碑授權金。此外,未來在CCM-AMB藥物上市銷售後,還能依其銷售毛利,收取一定比率的權利金。
原創生醫於2011年,主要從事非新成分新藥的開發,尤其是著重在新劑型、新使用劑量、新適應症的藥物傳遞系統,其中Amphotericin B便是以黴菌感染治療為適應症的抗黴菌藥物。公司指出,本次簽約之後,公司在授權期間將雖然不得進行抗真菌感染類別的研發專案,也不得授權其他公司進行抗真菌感染的應用,但權利金挹注的資金將有助於提升整體財務狀況。
原創生醫 進駐南科育成中心
擁有多年實務經驗 王朝暉博士及團隊 成功研發奈米複合微胞技術,為了讓藥物可以幫助及造福更多民眾,擁有多年實務經驗的陳嘉宏及王朝暉發明奈米複合微胞技術,成立原創生醫,以研發新劑型用藥及人類抗癌輔助藥物為主,進駐南科育成中心。
執行長陳嘉宏表示,王朝暉博士及團隊所研發的奈米複合微胞技術,為以高分子複合物微胞為載體,藉由高分子PEG-polypeptide、間隔基 (spacer) 「M」與藥物組合形成奈米複合微胞,透過載體特有的物化性質改變藥物的脂水溶性、體內半衰期、釋放時間以及特定組織蓄積與吸收等,達到治療的目的,提高治療指數。
陳嘉宏指出,此技術為運用載體強化既有藥物的特性,因此可縮短臨床實驗的時程,減低投入的資金及提早上市,最重要的是可增加藥物的維持時間(如抗輻射藥)及可以讓藥物在特定組織釋放(如抗生素),真正達到治療的目的,也因而順利進駐南科育成中心。
南科育成中心經理官千懿笑說,南科育成中心成立近10年,以協助如原創生醫團隊具有獨創性技術的中小企業為己任,歡迎有需要的企業善加利用。
原創生醫公司簡介
原創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11年,總部設於台南科學工業園區。公司團隊擁有多年國際醫藥法規與臨床試驗經驗,並專精在藥物載體與控制釋放領域。
本公司主要從事非新成分新藥的開發,尤其是著重在新劑型、新使用劑量、新適應症之藥物傳遞系統,此一技術平台可運用在多種藥物主成分,藉以調整藥物半衰期,增加療效並降低副作用。舊藥新用的策略除了可縮短開發時間,更可讓許多瀕臨失敗的藥物重新找回價值。
原創生醫公司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 | 29184891 |
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
股權狀況 | 僑外資 |
公司名稱 | 原創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出進口廠商英文名稱:ORIGINAL BIOMEDICALS CO., LTD.) |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 |
資本總額(元) | 1,500,000,000 |
實收資本額(元) | 470,500,000 |
每股金額(元) | 10 |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 | 47,050,000 |
代表人姓名 | 吳坤達 |
公司所在地 | 南部科學園區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二路9號2樓之1 |
登記機關 | 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
核准設立日期 | 100年12月05日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110年04月27日 |
複數表決權特別股 | 無 |
對於特定事項具否決權特別股 | 無 |
特別股股東被選為董事、監察人之禁止或限制或當選一定名額之權利 無 | |
所營事業資料 | 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 IG02010 研究發展服務業 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C802041 西藥製造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研發、設計、生產及銷售下列產品: 1.奈米複合微胞類新藥。 2.兼營與前述產品相關之技術服務業。 3.兼營與前述產品相關之國際貿易業。 |
原創生醫董監事持股
序號 |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 | 持有股份數(股) |
---|---|---|---|---|
0001 | 原創生醫董事長 | 吳坤達 | 0 | |
0002 | 原創生醫董事 | 勝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461,000 | |
0003 | 原創生醫董事 | 王朝暉 | 1,465,623 | |
0004 | 原創生醫董事 | 明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06,000 | |
0005 | 原創生醫獨立董事 | 顏平和 | 0 | |
0006 | 原創生醫獨立董事 | 王淑芬 | 0 | |
0007 | 原創生醫獨立董事 | 許志成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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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生醫股票的交易流程
交易流程如下:
1.報價撮合:
買賣方提出要投資原創生醫或要賣原創生醫時,未上市專業投資人陳先生都會先行報原創生醫的價位等,彼此協議出雙方同意的成交價格;成交後,按照約定的價款、股票交付方式進行下個流程。
2.賣方:約時間及地點交付原創生醫股票
賣方賣股:當雙方協議好成交價後成交,未上市專業投資人會先與賣方約定時間地點進行股票交割流程,當到了現場時,確認賣方股票及印章沒問題時,則馬上匯款,當匯款確認收到時,則會用印,完成後銀貨兩訖了。股款都是透過電腦匯款,立即會入帳,過去地點都會約在銀行刷摺確認,但現在手機網路銀行查詢入帳方便,所以現在都以賣方方便的地點為主。賣方要備妥「股票」、「原印鑑」、「出讓人姓名與身分證字號」。
3.買方:辦理過戶後約時間地點交付股票:
當雙方協議好成交價後,會確認股票是實體股票還是無實體股票,確認後未上市專業投資人會向買方收取身分證影本及印章(新戶會代刻印章)並確認股票交付的時間及地點,然後帶股票至該股票發行公司股務部門或所委託的股務代理機構,完成過戶的手續,並依與買方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股票及收取款項(通常會用匯款方式所以比較常約在買方要匯款的銀行),買方會取得1.完成過戶自己名下的股票、2.證交稅單(紅色)3.印章。
4.如何確認原創生醫股票真偽?
買方若需確認原創生醫股票真偽無誤,可以在過戶完成後聯絡原創生醫的股務機構:福邦證券、確定股東姓名與股東戶號相同也可確認股票正面的號碼與股務留存的號碼是否一致。
注意事項:
原創生醫是未上市股票也是有價證券,建議當面交易,銀貨兩訖,避免郵寄過程遺失引發爭議。除非協調好遺失責任對方付完全責任,否則還是以當面交割較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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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原創生醫是未上市股票, 原創生醫股票已經有在私人間交易,通常未上市價格波動是依據買賣人氣變化而決定,網路上有許多網站都有呈現個股的買價及賣價,想要投資的看賣價,想要賣出的看買價,從那邊資訊可以得到一定的原創生醫股價行情參考,這樣就不會出現投資人買入或賣出偏離行情價位,而想要買進或出售手上的股票,可以與未上市投資人陳先生聯繫,協議雙方彼此同意的價格交易。
原創生醫因為是未上市,所以無法透過證券商系統進行買賣,想要買賣都是透過私人間交易,雙方協議好價位,就可以約定辦理過戶事宜,想要買賣都歡迎與未上市投資人陳先生聯繫,可以先雙方討論價格,之後都是銀貨兩訖,可靠安全。